你的位置:浙江凯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> 新闻动态 > 购买抵押车后车辆“消失”,要求卖家退款是否可行?
发布日期:2025-02-05 10:13 点击次数:181
2023年1月19日,原告因购买二手车的需要,与被告取得联系。随后,在被告经营的汽车车行,原告选购了一辆红色凯迪拉克轿车,车牌号为贵H*****,并支付了全部购车款及费用,共计64400元。之后,被告将车辆交付给原告。
然而,2024年1月14日,这辆轿车被某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拖走,导致原告无法继续使用该车辆,合同目的无法达成。因此,原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被告返还购车款及相应利息。经查明,原告因购买二手车的需要联系了被告。被告随后通过其关系,将一辆已抵押给某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的凯迪拉克轿车(车牌号为贵H*****)出售给原告。在双方的微信记录中,明确载明原告和被告都知晓该车已设定抵押,无法办理过户,同时也意识到该车辆存在被抵押权人收回的风险。然而,双方都认为通过拆除定位系统可以避免这些风险。在车辆抵押登记情况上,被告并未隐瞒任何信息,而是向原告如实告知了车辆存在抵押的实际情况,并明确约定了购车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。荔波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后认为,原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在明知购买的车辆存在权利瑕疵、无法办理过户且存在被抵押权人收回的风险的情况下,仍自愿选择低价购买并支付价款,这属于自担风险的行为。因此,当车辆在使用过程中被某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拖走时,该法律后果应由原告自行承担,而出卖人被告在本案中无需承担涉案车辆的权利瑕疵担保义务。荔波县人民法院据此一审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。
一审宣判后,原告提起上诉至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,但二审法院最终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抵押车交易存在风险,购买时务必谨慎。若明知车辆存在瑕疵仍选择购买,则视为自愿承担风险。因此,在充分评估风险后,买受人应谨慎决策,避免因贪图便宜而陷入困境。
为规避法律风险,购买二手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:首先,务必了解车辆的来源、实际权利人、所有权登记情况及是否存在抵押等信息,同时仔细检查车辆手续是否齐全,是否被查封。其次,建议通过正规二手车店或平台进行交易,并在购车前亲自查看车况及历史出险记录,对车辆的重要零部件进行评估监测,以确保充分了解车辆状况。最后,买卖双方应签署书面购车合同,明确车辆信息、价格、车况等细节,并保留相关文件以便维护自身权益,同时及时办理过户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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